萨斯基亚·萨森(Saskia Sassen,1949.1.5 - ),荷兰与美国社会学家,分析全球化和国际人类迁徙,目前是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罗伯特·S·林德教授和伦敦经济学院客座教授。[图源:Saskiasassen.com] 本章的目的是让大家理解全球金融体系(尤其是复杂金融)的构成要素。关于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的学术研究发展非常迅速,为我们理解复杂的金融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形成了多样的研究路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麦肯齐(MacKenzie et al ,2007)、塞蒂娜和普瑞达(Cetina and Preda,2004)、艾肯格林(Eichengreen,2003)、泽鲁姆(Zaloom,2006)、费希尔和唐尼(Fisher and Downey,2006)、克里普纳(Krippner,2011)、史密斯(Smith,2012)以及《全球化》杂志的相关专栏。本章的研究建立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之上,只是组织问题的方式和分析数据(包括历史数据)的方式有所不同。本章的目标是通过一个实际运作的场域概念突出金融制度空间的重要性,不是聚焦于公司和市场。有观点认为,全球化金融的概念已经突破了狭义的、一般化的金融企业、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是更大范围的制度、技术和地理要素的组合(Sassen,2008:ch 5,348-365;Certina关于企业局限的研究)。它包括金融制度、非金融制度,不同类型的司法权、技术基础设施以及公共和私人领域等范围广阔的组合要素。该分析视角有助于解释本章所考察的四个关键议题。第一,为什么布雷顿森林体系(BW)未能催生出20世纪80年代所产生的全球金融体系。20世纪80年代的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因素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甚至更早的19世纪末期就已存在。但是,早期这些要素的组织逻辑不利于形成全球化的(有别于跨国的)资本市场。第二,它有助于解释全球化金融体系独特的增长模式和增长条件,这与其他经济部门有着巨大的差别;相比全球化金融体系,后者置身于更为清晰界定的制度空间。第三,它有助于解释金融的网络化形式(networked format),这种形式使其能够融合多种元素、开发创新形式,如交易所联盟的组织方式;这与银行和公司的传统形式形成鲜明对比,尤其是封闭式和纵向一体化的组织方式。第四,该分析视角可以解释这样一个事实,即金融具有与市场经济其他部分不同的特性;其中一个显著特性是对其他经济部门的金融化——这些功能就像小麦于磨坊一样重要。通常而言,上述四个特征也大部分适用于一国之内的复杂金融。但是,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逐渐走向全球化,其中一些问题变得明显且尖锐。本章第一部分考察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的“国际化”(international)和20世纪80年代的“全球化”特征的不同组织逻辑,即使两个时期存在诸多相同元素,例如国际地理框架(international framing geography)、所有签约国都采用的规则及其演进,等等。区分构成要素和总体性组织逻辑(encompassing organizing logic)有助于解释这一问题(Sassen,2008:ch 1)。第二部分考察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球化金融体系)的组织逻辑。第三部分讨论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球化金融体系的增长模式和增长条件,从而凸显了金融与其他经济部门之间的差异。第四部分考察了金融与交易所或广泛意义上的各类金融中心之间多变的关系,二者都是制度化空间,而不是制度本身。本章通过研究市场经济中企业和投资者所面临的“不完全信息”(incomplete knowledge)问题(Sassen,2011:ch.5)以及金融中心在“制造信息”(making knowledge)中的角色来分析这一主题。鉴于金融领域的速度和数量级的特殊状况,“不完全信息”问题可能变得格外尖锐。此外,我认为现有证据表明金融中心的专业化差异是解决“不完全信息”问题的关键因素(Sassen,2011:chs 4 and 5);这一点与很多关于金融中心的文章有明显差异,后者往往倾向于忽略金融中心的专业化差异,强调技术设施、运营标准、合同义务等方面的标准化。我将所有这些标准化的条件视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基础设施。金融专业化的重要战略意义源于有可能对特定金融市场建立起深入且常常是非正式的知识体系(例如,在许多商品市场中尤为突出的芝加哥市场)。这反过来重新定位企业、交易所和金融中心的竞争问题。我发现,金融中心和交易所的竞争比平常所说的要少得多。如此强调交易所和金融中心的标准化特性,反而导致了过度强调竞争。囿于篇幅,尽管本章所探讨的主题都是至关重要的,但仍难以完整述评各学科研究主题的海量文献(Sassen,2001:ch.4;2008:chs 4,5,and 7;2009;2010;2011:chs 4 and 5)。这里每个研究主题都是复杂且富有争议的,在我的其他研究著作中已详细考察过(Sassen,2001,ch 4;2008:chs 4,5,and 7;2009;2010;2011:chs 4 and 5)。金融全球化的多样性经历了一个多世纪,跨国合作和跨境交易的法律和司法机构才逐步建立起来。民族国家特别是那些大国,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参与了丰富多样的国际活动,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表明,仅仅依靠国际活动,还不足以让我们达到今天如此世界规模的全球金融体系。一个普遍特征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就是诞生于国际化的框架之内,过去几个世纪的“帝国”正是这个框架的关键要素之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大国有广泛的司法权以约束公民的行为,相比而言,以市场为中心的现代国家与其公民主体之间的联系非常松散。许多研究者从不同视角出发阐明了这一点(Murphy,1994;Picciotto and Mayne,1999;Sassen,2008:ch.3;Suter,1992)。在19世纪末期,引渡和司法协助等国家间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就已经得到发展。在大多数情况下,虽然执法的行政权力仍然具有领土范围性,但人群和公司的流动性、所有权和世界市场的相互关联都意味着国家权力基本上已超越了其领土范围(Brilmayer,1989;Walker,1993;Stephan,2002)。从多个方面来说,进入全球化时代的必要条件早已具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如此,各主要国家不断发展国际规则、建立必要的制度基础设施。许多观察者和专家认为,这是全球化时代的开端。但是有些专家强调,某些组织特征表明,那个时期更高层次的组织逻辑聚焦于保护国家经济免受外部经济力量冲击的国际制度,而不是为了形成全球化的经济。虽然初具国际化特征,但这个时期主要是为了建设国家经济、保护国家利益。所以,全球化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在该背景下,早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意义重大,因为它旨在实现真正符合每个成员国利益的全球治理。但是,不管是当时还是之后,美国都不愿意为此付出更大的努力,并一直在追逐自己的国家利益。美国推动布雷顿森林体系向有利于企业全球化从而提升国家能力的方向发展,实际上,这些企业就是美国公司,由于其他大国正在从大规模的战争破坏中恢复,那时美国公司就占据了主导地位。正是这些正在复苏的国家,更倾向于建立一个能够确保平衡的国际体系。图为签订布雷顿森林体系时各国代表的合影。[图源:sohu.com] 区分20世纪70年代初期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之前的两个阶段是有用的。在前12年,它在制定者的概念中是保护各国家政府的超越国家的权威。最终,它演变成由私人银行尤其是美国银行主导的以市场为中心的体系。这两个阶段都不同于目前的全球经济体系。在我的著作里已经提到,许多因素必须聚集起来才能达到实现新的组织逻辑的重要转折点,这个组织逻辑重新定位了走向全球化的国家能力(参见Sassen,2008:ch.4)。虽然美国强烈地为其公司单方面谋取全球主导地位,但这仍不足以导致如此世界规模的全球金融系统,且这是与当今全球经济截然不同的类型。即使美国推动以市场和公司为主导的国际体系,也不足以使国际体系进入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新的全球化阶段。然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期间以及之前发展的国际事务的许多能力,对于经济全球化而言至关重要。从方法论上来说,这需要将特定的组成部分与更大的整体区分开来。其中包括一系列涉及国家和非国家主体的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规模的跨境资金流动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这对于确保全球金融市场的存在还远远不够。类似地,跨境贸易流动也不足以建立全球贸易体系。领土、主权和权利的特定组合形成了今天的全球金融市场和全球贸易体系,这与早期处理跨境资金流动的国际体系大不相同。例如,领土不会从我们的全球电子金融体系中消失,而是被重新定位为拥有主要金融中心的全球100多个城市的网络。威权(authority)与权利(rights)也是如此:新自由主义政策不仅转移了权力(power),而且把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威权从国家转移出去,并为全球企业发展出一系列新的权利类型。与此同时,三个条件中并不是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国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民族国家也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参与者。但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当前全球金融体系由截然不同的制度、技术和空间元素聚集而成。尽管它们都依赖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各国的国家政策,但它们都有其特定的组织逻辑。上述分析既考虑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对当前系统的重要性,又包含了它们的本质差异——每个系统都有其特定的组织逻辑。这种本质差异的指标之一是20世纪80年代从各种保护主义到各种放松管制政策的急剧转变。它指出了构成当今全球化金融体系的更大组成要素的特殊性,而不仅仅是金融企业和跨国公司重新塑造了该系统。对金融而言,重要的是私人权威的新形式,这实际上是由政府行政部门日益增长的权力所赋予的,反之这又强化了行政部门的权力(Sassen,2008:ch.4)。在这个动态过程中,行政部门和金融体系之间的衔接不可能简化为“国家的衰落”或金融在国家中居于主导地位。这也不能只被看作布雷顿森林体系多边主义的延续。尽管当前全球化金融体系沿袭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诸多规则,但是有两个框架性特征将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特别是其前十年的阶段)与当前全球化金融体系区分开来。第一个框架性特征是金融市场的角色。20世纪50年代以前,财政政策十分谨慎,监管控制措施也很到位,股票市场相对不那么活跃。政策的核心是解决失业问题,而非实现自由贸易或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金融全球化(Tabb,2004)。事实上,失业被认为是自由贸易的结果。布雷顿森林体系项目的早期阶段参与建立了一个用于保护国家经济免受重大危机影响的全球系统。虽然要厘清政策和股票市场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容易,但是就算是在经济复苏、股票市场恢复的20世纪50年代,政府也往往会坚持他们的政策。但这在20世纪80年代是不可能的事情。第二个框架性特征是通过管理汇率、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保护金融体系免受国际竞争和汇率压力的影响。这一封闭性是当时世界经济的常态(Eichengreen,2003;Helleiner,1999)。包括美国在内,所有大国都支持国内经济管理的体系。这些政策体系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是英国凯恩斯的“福利国家”、联邦德国的“社会市场”、法国的“指令计划”(indicative planning),以及日本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对出口产业进行系统推广的模式。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早期阶段,国际贸易和生产秩序中所嵌入的自由主义与旨在保护国家经济免受外部干扰冲击的国民经济管理之间存在制衡关系。这种政策的理论基础源于资本主义经济对再分配效应的重视。凯恩斯提出,债务国和债权国应致力于恢复国际体系的平衡,但是美国——作为债权国代表,拒绝了凯恩斯的提议。凯恩斯希望债务国(当时英国是债务国)能够更容易地借款,并阻止资本外流。实际上,被采用的制度并不完全是凯恩斯自己提出的(Kapstein,1994:93;Ruggie,1998:265;Tabb,2004:112)。布雷顿森林体系为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提供了多方面的条件。但是这些框架性目标与当前全球金融体系所需的组织逻辑不尽相同。全球资本市场:权力和规则制定各国家与全球经济主体之间经过多次协商才形成了现在的全球金融体系,以及作为既存事实的诸多规则。汇率平价、低通货膨胀率与就业增长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款中的各项内容都是我们熟悉的组成部分。那些以合法形式出现的制定政策的诉求和规则战胜了那些享有支出特权的旧规则,以确保多数民众的福利;在如今期望国家更具竞争力的背景下,那些旧规则被看作使国家“缺乏竞争力”。我在著作中(Sassen,2008:ch.5)指出,上述规则的转型意味着规则制定的权力私有化,这也是在最近的历史里影响国家能力的因素。这使得为少数人谋求利益而不是为多数人的利益制定规则的可能性更大。它本身并不新鲜,新鲜的是规则制定权力私有化的正规化,以及对规则受益者更为苛刻的限制。同时,该私有化也造成了公众问责的弱化甚至消弭。虽然政治进程里存在多重腐败问题,不会发生很大变化,但是,公共问责弱化问题的制度化必然随之而来。萨斯基亚·萨森著,Territory, Authority, Rights: From Medieval to Global Assemblages,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图源:press.princeton.edu] 这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球金融体系升级的背景。全球资本市场代表一种权力的集中,这种权力可以系统性地塑造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其他方面的政策,而不只是产生影响。这一强大的力量早已能够影响政府决策(Arrighi,1994)。但是,如今全球金融体系的运作逻辑本身也成了“适当的”经济政策的规则(Sassen,2008:ch.5)。这些市场现在可以行使与自由民主国家公民身份相同的问责职能:他们对政府的经济政策进行投票,还可以迫使政府采取某些特定措施。考虑到市场运行系统的性质——速度、同时性和关联性——由此产生的巨大量级使它们在国家经济决策中真正具有重大作用。长期以来,资本市场一直是多元的,由各种复杂的、专业化的金融市场组成(Eichengreen,2003;Helleiner,1999),而且早已具备全球化元素(Arrighi,1994;Eichengreen,2003;Sinclair,2008)。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的诸多文献(如 Hirst and Thompson,1996)都认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资本市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反而代表了对早期全球化时代的回归——世纪之交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都已经具备的全球化特征。但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资本市场就是胜在其高度普遍性。若我们考虑当今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就会发现一些与以往那些时期显著不同的地方。在这里我主要强调两点。一是当今全球资本市场的正式化和制度化程度更高,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与国家监管体系的相互作用,国家监管体系在过去百年逐渐变得更为精细(Sassen,2001:chs 4 and 5)。二是新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变革性影响,特别是基于计算机的技术(下文称之为数字化)。全球化融合了制度变革动力和政策因素,将资本市场构建为一种独特的制度秩序,这使其与其他主要市场类型及全球贸易等流通体系区别开来。在行为脱嵌于制度的过程中,即特定的国家行为与其更广阔的国家制度框架的脱离,具有战略性的跨境事务领域(cross border operational field)形成了。由此,需要从国家性议程转向一系列新的全球性议程。交易是战略性的、跨境的(cutcross borders),需要政府机构与商业部门之间进行互动,以应对在经济全球化中所产生和所需要的新条件。这种互动与国际条约或是政府间网络组织不同。相反,这些交易涵盖了各种机构中具体子部门的事务和政策,包括某些特定的国家机构(例如,技术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的专业部门、政府行政部门的特别委员会等)、与经济相关的超国家范围的组成部分,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私营的非国家主体。在这个过程中,交易推动了各国的融合,为全球金融体系的构建创造了必要条件。反过来,全球金融体系又被嵌入许许多多国家和超国家的机构中高度专业化的地方,而不仅是公司、交易所、电子网络等(Sassen,2008:348-365,ch.5)。上述交易领域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特点,使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个结构化过程中的非嵌入式空间。第一,这些交易发生在我们很熟悉的环境中:国家、国际体系、“私营部门”等。但是,所涉及的交易主体重新构建了领土、威权以及权利的内涵,使其成为全新的交易领域。从这一角度来说,它成了超越国际体系以及“全球经济”的制度领域。第二,由于参与进来的国家和私企之间的互动为促进国家发展、制定国际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共识,这一事务领域逐渐将国家性议程去国家化。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和公司进行全球行动时的基本依据虽说是遵循国家的正式法律和政策,但实际上是去国家化的(Sassen,2008:ch.4)。这就导致与之相伴的规则的扩张,这些规则开始汇集为部分的、专业化的、新的法律系统,而新的法律系统只是部分嵌入国家系统。这里,我们进入了一个权力(authority)私有化的全新领域,这个领域是碎片化的、专业化的、日益正式的,但它并不遵循各个国家的法律。金融市场具备两个息息相关的实证特征,它们反映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快速变革。一是加速的增长,这一定程度上源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电子化及其连接,以及金融经济学和数字化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创新。二是特定类型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急剧增长,具体表现为不同类型的衍生品数量激增并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工具。衍生品的多样化及其主导地位使得金融更为复杂,也使得其增长率远高于其他全球化部门。金融及其量级:占据整个经济20世纪80年代后期,虽然金融发展历史短暂但是极为迅速,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在这一增长期间,全球资本市场作为一种必需要素在许多领域不断扩展。因此,不同类型的政府债务,其中也包括了诸如市政债务等地方债务,开始通过全球市场融资,这使得金融迅速渗入经济的方方面面。若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23个高度发达的成员国累积国内生产总值(aggregate GDP)的增长速度为参照,1980~2000年,金融资产总存量的增加速度是其3倍;货币、债券和股票的交易量增长速度约是OECD国家的累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5倍,货币、债券和股票的总量现在已经超过了累积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作为金融市场交易的主要产品,衍生品的全球(理论上的)价值在1994年达到30万亿美元,在2000年达到80万亿美元,在2005年年中达到270万亿美元,与2001年相比增长了2.4倍。这一系列数据表明,不仅交易价值不断创新高,其增长率也在不断提高(BCBS,2005:21)。为了更好地理解数据,我们将其与全球经济的其他主要组成部分的价值进行比较,如跨境贸易(2006年为14.4万亿美元)和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存量(2000年为6万亿美元,2003年为8.2万亿美元)(WTO,2005:3;UNCTAD,1998,2005:9)。尽管这一时期世界贸易也大幅增长,但1983年,年度外汇交易量已是世界贸易量的10倍,到2004年外汇交易量达到了世界贸易量的70多倍。2001年,外汇市场的日均营业额为1.3万亿美元,2004年达到1.8万亿美元(BCBS,2005)。如果我们用参照国民经济的相对份额或者参照国际现金流量的相对规模来表示金融市场的体量,在很大程度上,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全球金融市场规模和今天旗鼓相当。这一证据对那些认为全球化并不新鲜的学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佐证(Hirst and Thompson,1996)。早期的国际资本市场是巨大的、动态的、高度国际化的,并通过英国强权来维持秩序。从事实证据上可以看出其国际化程度,例如,在1920年,约50个政府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以筹措资金,穆迪(Moody’s)公司为其提供了评级(Sinclair,1994;2008)。经济大萧条使这种国际化急剧减少,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穆迪公司才再次对约50个政府的债券进行评级。而就1985年而言,只有15个外国政府在美国资本市场发债借款。但根据我阅读的文献,这不仅仅是体量大小的问题:国际化的类型也很重要。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并不新鲜(Sassen,2008:ch.3);资金类型的多样性以及资产价值的迅速增加才是使这一时期的全球化与之前不同的关键因素。20世纪90年代初期,机构投资者为美国家庭管理着2/5的金融资产总额,高于1980年的1/5。截至2001年,这些资产达到了19.2万亿美元,尤其是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管理的资产。美国机构投资者的资产占GDP的比例从1980年的59%上升到了1993年的136.3%。所有这些趋势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第二发展阶段仍在继续。美国养老基金的资产从1985年的1.5万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1万亿美元,增长远超4倍。经合组织(OECD)养老基金的加权平均资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09年的68.0%上升到2010年的71.6%。2010年,美国的资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上升了5个百分点,相当于资产增加了1万亿美元,从9.6万亿美元增加到10.6万亿美元(OECD,2011a)。值得注意的是,经合组织各国家的养老基金资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呈现出显著差异。2010年其比例最高者分别为荷兰135%、英国86.6%、美国72.6%,比例最低的是德国5.2%和法国0.2%(OECD,2011a:图5)。20世纪90年代后期,对冲基金迅速兴起并脱颖而出(Maslakovic,2010;OECD,2011b)。对冲基金是投机性最强的金融机构之一,通过拥有一小部分私人客户,通常进行离岸经营来规避某些信息披露和杠杆要求。虽然它们并不是新鲜事物,但其规模和对市场运作的影响力却在20世纪90年代大大增加,并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成为主力。据估计,1998年中期,对冲基金的数量达到1200家,坐拥1.5万亿美元资产(BCBS,1999),超过了1997年10月统计的共计约1500家股本基金拥有的1.22万亿美元资产(UNCTAD,1998)。到2005年,对冲基金数量超过9000家,全球对冲基金行业的报告价值达到了1.5万亿美元(BCBS,2005:79)。这两类基金都需要与资产管理基金区分开来,截至2006年12月,十大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着高达10万亿美元的资产。到1996年,股票、私人债券、政府债券以及银行存款成为世界金融资产的四大主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危机之前的1996年到2006年,股票和私人债券增长最快,平均年化利率超过10%,政府债券和银行存款则为7%左右。2006年,股票增长了20%,也就是9万亿美元(以固定汇率计算),占2006年“金融资产总额增长的近一半”(McKinsey,2008:11)。全球股市自2008年以来持续上涨,2010年达到了212万亿美元(McKinsey,2011:2)。如果把这些数字与全球GDP进行比较将更容易理解。2006年全球金融资产占全球GDP的比例约为350%,经历了严重的金融危机之后,2010年其回升到了336%(World.Bank,2011)。金融资产价值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国家数量从1990年的33个增加到2006年的72个,增加了不止一倍。在大多数高度发达的国家,金融资产的价值甚至高达国内生产总值的3倍,金融资产的数量也超过国内生产总值4倍(美国、荷兰、日本、新加坡等)。美国金融资产价值是其国民生产总值的4.5倍(McKinsey,2008:11)。但是我们发现处于其他发展水平的国家也存在这样的趋势:中国的金融资产价值也是其GDP的3倍。2007年,即金融危机爆发的前一年,全球金融资产总值从2005年到2006年增长了17%(名义上,按固定汇率计算为13%),达到了167万亿美元,远高于1980年的12万亿美元、2000年的94万亿美元,以及.2005年的142万亿美元。这一增长远高于全球经济的其他主要组成部分——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尽管不能说具有因果关系,但是这种类型的经济体系确实容易使人联想到20世纪80年代不平等的迅速加深(Sassen,2001;2010),并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达到了极端程度(Mishel,2004,2007;Sherman and Stone,2010)。图1-1显示,在金融危机发生的20世纪30年代和2008年这两个时期的前几年,美国最富有的10%群体持有的财富相对于其他群体的财富比例都在急剧增加。而在奉行凯恩斯主义的几十年里,美国最富有的10%群体所持有的财富从42%下降到33%,表明中产阶级在扩张。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最富有的10%群体收入再次开始在总收入中占有越来越高的份额。图1-1 1917~2005年美国前10%高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注:这里收入指的是资本收益以外的市场收入。资料来源:米舍尔(Mishel,2004)。为什么全球金融需要金融中心?不同地域、不同组织机构大量聚集构成了全球金融体系,而金融中心正是全球金融体系的关键要素。考虑到电子网络和交易的飞速发展,我们可能会认为“全球性”中心的数量将会下降,实际上恰恰相反——这类中心的数量有增无减。这很容易被看作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的延续,因为除了少数例外,这些中心大多从那时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出现。但情况也不尽相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由于国家经济相对封闭,每个国家的金融中心都承担着所有核心职能和专业职能。而今天的中心在全球范围内相互联系,更倾向于专业化的特殊职能,消除了早期时代的许多冗余功能。具体而言,“全球性”金融中心数量的增加与人们的直觉相背,因为随着金融体系电子化、一体化的特征日益明显,人们期待少量全球中心能在一体化体系中处理所有事务。除了数量增加,如今金融中心的功能也趋于多样化。并且,在过去的10年中,由银行和贸易商经营的私人封闭式投资网络数量激增,交易所之间的结盟、接管也十分频繁。简而言之,金融中心的组织架构使得曾经构成金融中心的交易所势力日益壮大。最后,同样与直觉不同的是,金融中心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如果考虑到计算机网络等技术不断发展,以及资金雄厚的企业用脚投票搬迁转移到这些超级金融中心,我们可以预想将出现不同的模式。与其将所有必要功能集中在几个大型金融中心,显然不如涌现出多个专业化的金融中心。在这里我研究了一些因素,它们解释了当今全球金融的制度和空间特征。我发现,全球化、电子化的金融体系之所以没有像我们预期的那样成为非实体的电子主导式系统,是因为以下三个限制因素。我在别处对这些因素做了详细说明(Sassen,2008:348-365,ch.5;2011:ch.5)。第一,不完备信息问题。在市场经济中,公司一直面临着不完备信息的问题。当这些公司走向全球时,这一问题就变得尖锐起来。在金融中心里,来自世界不同地区的多元化网络、信息回路和专家们共同产生了一种特殊类型的知识资本,这是金融中心在信息不完备问题上的特殊贡献,尤其是对全球参与者的贡献。我把这种知识资本称为城市知识资本,它比城市中所有专家和公司拥有的知识资本总和还要多。经过分析,我认为这是一个全球化城市经济生产函数中的关键因素(Sassen,1991/2001:ch.6;2011:ch.5)。我认为所有涉及的因素是这样被组合到一起的:一个企业的运营越有投机性、越数字化、越依赖速度、越全球化,其信息不完备问题就越严重,因此也就更依赖金融/商业中心作为其战略场地。第二,金融中心的日益专业化。全球金融体系在标准化产品、技术基础设施以及巨额金融领域的专业化分化方面都取得了成功。过去20多年来,各主要金融中心都发展出了它们的专业优势。每个中心的专业职能都不相同。全球化使得规则趋于一致,使得许多人将此解释为市场趋同以及城市经济趋同。但是规则的同质化实际上是可以与日益明显的专业化并存的。而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每个“封闭”的国民经济都独立地具备了国际交易所需的所有功能,专业化只是一个次要方面。第三,金融实际上是将非金融部门金融化。在本章的前两部分中,我将金融视为一个具有侵略性的经济部门。当今的全球金融公司主要致力于渗入非金融部门以及尚未与全球经济充分融合的国家经济。金融中心和更加全球化的城市是一座桥梁,它沟通了金融的全球化和一个国家或地区雄厚的投资文化。我们可以将金融中心视为生产知识组件的地方,它能够解决市场经济中企业和投资者的不完全信息问题。如今,融入全球体系的次级金融中心数量激增也发挥了同样的作用。知识组件的生产有着不同的形式。我们可以将先进的企业服务想象为“组织性商品”的制造者(Sassen,2001:ch.4)。当企业在全球化的空间中运作时,这些变得愈加复杂也愈加重要,而人们更加熟悉的封闭式国民经济体的家庭环境则变得没那么重要。这对全球公司和市场来说都适用,无论是什么部门——矿业、农业企业,还是金融、保险等。考虑到交易的速度和投机性,这在巨额金融中更为明显。因此,金融公司的事务越是具有数字性、投机性(speculative)和全球性,其信息不完备问题就愈加严重,因此就会更依赖知识创造型企业和中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全球化扩张,全球资本主义会对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全球化城市有着系统性需求。因为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是生产城市知识资本的场所,而且各具特色。事实上,在20世纪80年代,当这些模式刚刚兴起的时候,我发现这正是全球化阶段所需要的,同时它也促使城市朝着专业化方向进行分化。因此,我发现,在20世纪80年代,当纽约、伦敦和东京这三个战略性全球城市正在形成一个新兴的全球资本主义阶段时,它们有一个相对基本的职能分工:东京是“未开发”货币资本的主要出口国,伦敦是最古老的帝国地理条件下最发达的金融转运港,纽约则是金融硅谷。因此,我认为,随着全球化的扩展,不完全信息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对更多战略性地点(全球城市)的系统性需求以及这些地点之间的功能分工来解决。知识创造的第二个方面涉及信息的含义。在这个高速交易的全球金融世界里有两种类型的信息。第一类是已知数据:华尔街接近什么水平?阿根廷的公共部门是否已经完成自来水公司的出售?日本是否宣布了某某银行破产?但是,第二类信息的获取要困难得多,它类似于解释信息、评估信息和判断信息的综合,它需要综合不同的数据集及其解释,以期产生更高阶的数据。由于数字革命,随时随地都可以获取第一类信息。即便你只是科罗拉多山区的旧货商人,也可以访问此类信息。但第二类信息就需要联系全球的社会基础设施等元素的复杂组合,而这正是各个主要金融中心的独特优势所在。原则上,技术基础设施可以被复制到任何地方。例如,深圳可以通过技术联络与香港匹配起来。但是它没有香港的社交联络,当执行重大国际交易所需要的更复杂的信息不能从现有的数据库中直接获得时,不管公司可以支付多少钱,都需要通过社交网络从专家学者那里获取相关的解释和推论。这一重要性就给了信贷机构以全新的重量级。部分评级与解释、推断公司或政府资源的质量有关。信用评级公司的业务是制作权威解释,并将其作为所有人都可以获得的信息,虽然他们也会经常犯错(Sinclair,2008)。但是,公司特别是全球金融公司,需要的不仅仅是信用评级公司出售的信息。他们需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建立这种先进的解释方式,这不仅需要人才,还需要丰富的信息环境(Sassen,2008:346-365,ch.7)。金融中心特别是全球城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都具有这类信息环境的特征。对比纽约、巴黎、法兰克福和香港等为人熟悉的案例可以发现,当今各个世界领先的金融中心都有其与众不同的优势。此外,这种不同在各国内部也很明显,纽约和芝加哥、香港和上海的情况都反映了这一点。伦敦和纽约凭借其丰富的资源和人才继续为全球网络系统中最具战略性和复杂性的运营提供强大支持,但它们不再具有15年前的绝对优势,而越来越依赖更大的由各中心形成的网络。全球一体化中心越来越多,它们的实力也在日益增强,在各国内部有着自己的分工。显而易见的是,在一个区域内,一两个主要金融中心进行整合的模式是该行业快速增长的效应,未必是这个城市衰退的表现。例如,在美国,纽约集中了这个国家几乎所有的主要投资银行,偌大的国家只有芝加哥算得上是另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波士顿是一个强大的金融中心,但和费城一样,其市场份额让渡给了纽约。美国其他一些金融中心虽然发展良好,但也失去了市场份额。悉尼和多伦多各自接手了墨尔本和蒙特利尔的功能与市场份额,后者原本是其各自国家的主要商业中心。圣保罗和孟买分别从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印度的新德里和加尔各答获得了份额和职能。这些都是体量巨大的国家,人们可能认为这些国家会有多个主要金融中心。在法国,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巴黎如今集中了主要金融部门的更大份额。尽管里昂如今仍是蓬勃发展的经济中心,但是它依然从曾经重要的股票市场成了“省级”规模。米兰于1997年9月对其交易所进行了私有化,并将意大利的10个区域市场进行电子化及合并。与瑞士的苏黎世一样,与20世纪80年代初期相比,法兰克福现在集中了德国金融市场的大部分。而且,这些增长的过程也变得很快。例如,到1997年,法兰克福的市场资本总额是德国所有其他区域市场的5倍,而在1992年则只有两倍。这个模式在全球各国都很明显。如今这个模式还在不断发展,有着更加新颖的形式。因此,欧盟的欧元区象征着每个国家拥有其全面金融中心的时代的结束;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个陡峭的等级制度,法兰克福和巴黎处于顶端,围绕着这些大金融中心或者没有加入联盟的其他金融中心形成交错的中心联盟。主要金融中心的主导地位之所以能够存在,部分原因在于,全球金融体系增长的方式之一就是纳入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体。进程往往是这样的:一个国家最先进的金融中心首先发展起来,进而演变成为二线或三线全球化城市。表1-1展示了全球金融网络的扩散,如今这一网络已经包含越来越多的高度专业化的中心——每个中心都通过特定的商品或证券进行整合。在这里,我选择了一些案例来说明由少数几个中心进行持续统治的重要性,以及融入全球体系的金融中心数量增多的问题(见表1-1)。表1-1 分区域前五名最具影响力的市场指数全球越来越多不发达国家的金融中心逐渐履行全球金融体系的门户职能,这促进了投资来源和目的地的扩散。门户职能是其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主要机制,而非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打包的创新行为。创新产品往往集中在领先的20多个中心,因为这些中心不仅拥有专业人才,还有说服投资者购买创新产品的影响力。此外,大多数二、三级金融中心的复杂业务往往由外国的全球投资、审计和法律服务公司通过分支机构或直接进口服务来执行。全球市场的门户也是金融危机动态的门户,因为资本流出可以像资本流入时那样轻松便捷。而且曾经被认为是国家资本的东西现在可以很容易地进入流通中。尽管电子网络的数量和规模都在增长,但它们不会消除对金融中心的需求。不同城市交易所之间的战略性、功能性联盟需要网络进行连接,电子网络的发展反而强化了这种连接。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联盟和收购的形式与其他经济领域的跨国并购并不相同,在那些并购中,淘汰掉工厂和原有部门也是目标之一。交易所的联盟和接管旨在保持其独特性,因为接管的关键目的正是每个交易所都连接着一个国家的经济(Sassen,2008:chs 5 and 7;2011:chs 4 and 5)。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前金融交易所的联盟、接管浪潮会有助于加强之前描述的两个地理特征的结合:全球一体化中心的数量继续增加,同时主要中心将持续占据主导地位。结论——制度之外:更广泛的生态学本章的核心思想是,全球化金融体系由多种因素组合而成,它们使得狭义上的金融机构——企业与交易所的范围大为扩展。我研究了当今全球化金融复杂组成要素中的三个核心要素。第一个核心要素是当今全球金融体系国际化的特殊性。它与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的国际主义大相径庭。由于当前体系沿袭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一些特征,一些人认为布雷顿森林体系是现行体系的起源。相反,我觉得二者之间毫无关系,因为当前系统具有完全不同的组织逻辑,未必是继承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特征。更一般地说,使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案例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国际主义本身是一个过于宽泛的概念,而不能解释我们现在的全球化体系。此外,它表明,国家的参与也过于宽泛:无论是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还是在现在,各个国家尤其是国家的行政部门,都积极参与到全球化中来,但是这种参与的性质是非常不同的。第二个核心要素是制定准则能力的私有化,这种能力本来曾是国家的专属权力。当今全球化体系的形成过程需要新准则的广泛制定,这些新准则不应该再基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旧有准则。布雷顿森林体系试图加强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发展出能够保护国家经济免受过度国际波动影响的超国家体系。这些特征与当前的全球金融体系形成了鲜明对比,因为当前金融体系为了金融本身而非国家经济的利益将准则制定的能力进行了私有化。第三个核心要素是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地理位置,这是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当今时代以及更早时代都存在的内容。但即使在两个时代都存在,它们的角色也可能会有很大差异。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我们看到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金融中心的功能彼此重复,它们具有常规化特征。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中,这些中心是高度差异化的创新战略生产基地,而且极大受益于管制放松和准则制定能力的私有化。考虑到交易的速度、涉及订单的数量级以及专业化金融市场数量的激增,“信息不完全”问题变得愈加尖锐。从这一角度来看,金融中心极具战略性,因为它们致力于制造信息。 牛津金融社会学手册作者:卡瑞恩•克诺尔•塞蒂娜、亚力克斯•普瑞达 主编译者:艾云、罗龙秋、向静林 出版时间:2019-8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文节选自《牛津金融社会学手册》第一章。为了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除了注释与参考文献,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封面图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图源:sohu.com] 〇编辑:林岭 〇排版:烟波〇审核:孜然 / 灵雎 【鸣谢】 专题策划人:曾丰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候选人)